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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虹桥案已有12名责任人被立案调查

1999-01-30 来源:光明日报 李诗 我有话说

新华社重庆1月29日电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已有12名涉嫌重庆綦江县虹桥垮塌事故责任人被逮捕、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

1月4日的虹桥垮塌事故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

经重庆市公安局侦查,虹桥工程总承包人段浩、施工工程承包人费上利、施工工程承包人兼技术总负责人李孟泽、拱架钢管供应商刘泽君、施工员夏福林、后期施工总负责人阎珂先后被警方以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拘留;在加工焊接桥拱架钢管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通用机器厂技协经理王远凯、七车间主任胡开明被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刑事拘留。

继重庆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一分院逮捕和刑事拘留虹桥垮塌事故责任人綦江县委副书记林世元和县建委主任张基碧、副主任孙立后,市检察院一分院近日又对负有质量监督责任的重庆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赵祥忠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

据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雷尊宇介绍,目前对造成虹桥事故原因的调查仍在继续,对相关责任人的调查也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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